刘夫超
当前正值主汛期,全国范围内强降雨天气频繁。6月份以来,山洪、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为确保燃气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北京中民总部要求各项目公司切实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和各项工作落实。
各项目公司要认真安排对所属区域内场站、输气管线、办公场所、在建工程等重要部位进行一次排查,对所属区域内洪水、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段要合理设置排水、拦水或挡水设施。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提前防范可能形成的山洪地质灾害冲击燃气设施;遇有重要汛情,要派主管领导24小时值守。有些江河、水库水位上涨,各项目公司要严密防范溃堤、溃坝造成的严重灾害。在排查中也应切实加强雨中、雨后检查监控,认真评估防范雨水浸泡对管道的危害。安全运行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洪重点地段的检查监控和一般防洪地段的检查巡守,做到重点地段不失控、一般地段不漏检。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雨后燃气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当雨量超标尤其是连续降雨量较大时,各项目公司应加派人员在重点部位及时疏通排水。
对于此次汛期,各地项目公司要高度重视,层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具体负责人要逐级落实到位,逐一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履行职责。要逐一排查各类影响安全运行的防汛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由于夏季高温及高压气的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储罐内压力升高,为确保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液化石油气项目公司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在夏季充装与存放时应:
1、严禁超量充装(YSP35.5钢瓶最大充装量为14.9Kg,YSP118钢瓶最大充装量为49.5Kg);
2、应定期对钢瓶抽样试压,钢瓶内压力不宜超过1.0Mpa;
3、防止在高温和烈日下暴晒。
二、液化石油气储罐在夏季使用时应:
1、储罐内部压力不宜超过1.0Mpa;
2、严禁超量储存,装量系数不得大于0.95;
3、确保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能够正常使用;
4、随时注意储罐的温度及压力变化,当温度和压力达到一定限度时,及时采取措施,喷淋降温;
5、储罐压力达到一定限度时不宜进行充装作业,待采取措施,压力降到合理范围后,再进行充装。
安全是燃气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安全,企业发展就无从谈起。各项目公司应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严格管理、严加防范、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中民燃气长久持续、安全平稳供气。
(作者系集团总部安全技术部项目经理)